索引号: | 2327000047-2022-00354 | 发布机构: | 松岭区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2-03-2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 |
关键词: | |||
内容概述: |
黑龙江省“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
科学编制并有效实施我省“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改善全省人民生活品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进共同富裕的重大举措,对于我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取得新突破具有重大意义。本规划依据国家《“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主要涵盖了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优军服务保障和文体服务保障等领域的公共服务。本规划是我省“十四五”时期乃至更长一段时期促进公共服务发展的综合性、基础性、指导性文件。规划期为2021—20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