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327000047-2021-00098 | 发布机构: | 松岭区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1-03-1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部门 | |
关键词: | |||
内容概述: |
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上级关于营商环境建设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研究提出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制度机制的建议。
(二)负责拟订全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规划以及全区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四)负责统筹推进、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全区电子政务、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五)负责统筹推进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全区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协同共享,建立跨部门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信息共享机制。
(六)负责统筹推进“放管服”改革以及涉及营商环境的政务服务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的流程再造和标准化工作,并加强监督检查。
(七)负责对区直有关部门政务服务进行监督,指导区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
(八)负责受理、调查、转办、交办、督办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投诉、举报,对有关责任人提出问责意见,移交有关机关依纪依法问责处理。
(九)负责全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签约后,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组织、协调、督办工作,考评各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
(十)负责统筹推进全区营商环境考核评价体系建设工作,建立健全营商环境考核评价机制,提出评价结果运用建议。
(十一)承担区委、区政府发展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与区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责任分工。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指导对松岭区招商引资项目的洽谈、协调、签约工作。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签约后,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负责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组织、协调、督办工作,考评各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两部门应建立招商引资项目信息共享机制。招商引资项目签约后,区发展和改革局应向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通报招商项目信息,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应向区发展和改革局通报投资项目促进情况信息。
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综合办公室。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公开、安全、信访、财务和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人才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单位的党群工作。拟订有关营商环境方面的地方性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定全区营商环境宣传方案,全方位、多层次、高频率、立体化做好营商环境宣传报道。负责协调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拟订全区营商环境建设规划和计划。负责重要文件起草、专题理论研究和统计分析。指导监督区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负责推进“放管服”工作,不断提高政府效能。承担区委、区政府发展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受理涉及营商环境的投诉、举报,承办、督办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案件,提供营商环境政策咨询服务。负责对全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有关责任人员提出问责意见,移交有关机关依纪依法问责处理。
赵长菊 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局长 、党组书记 联系电话:0457-3321688
周艳波 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副书记 联系电话:0457-3321699
冯晓辉 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联系电话:0457-3321022
机构地址:松岭区小扬气镇政务服务大厅
工作时间:五一之前: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一之后:下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