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327000047-2023-00293 | 发布机构: | 松岭区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3-04-2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公共资源配置 | |
关键词: | |||
内容概述: |
关于发布实施《松岭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行署《关于同意《松岭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发布的通知》(大自然资函[2023]19号)文件精神,《松岭区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现予发布实施,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规划》是松岭区矿产资源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的纲领性文件。各有关部门必须采取得力措施,认真贯彻实施。
二、《规划》是审批和监管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的重要依据。必须依据《规划》切实加强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矿山生态环境的保护与监督管理。
三、本《规划》由区自然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松岭区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7日
附件:《松岭区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