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327000047-2023-00293 发布机构: 松岭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3-04-27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公共资源配置
关键词:
内容概述:

关于发布实施《松岭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7 08:32:10 【字体:

各有关单位:

根据行署《关于同意《松岭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发布的通知》(大自然资函[2023]19号)文件精神,《松岭区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现予发布实施,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规划》是松岭区矿产资源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的纲领性文件。各有关部门必须采取得力措施,认真贯彻实施。

二、《规划》是审批和监管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的重要依据。必须依据《规划》切实加强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矿山生态环境的保护与监督管理。

三、本《规划》由自然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松岭区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7

附件:《松岭区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