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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岭生态环境局公开征求《松岭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版)》意见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8-16 14:30: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完善空气重污染应急机制,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细化减排清单,加强区域应急联动,实现依法治污、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不断提高环境管理精细化水平,及时有效应对大气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降低大气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本区实际,在原有预案基础上进行补充完善,由松岭生态环境局牵头起草了《松岭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版)》(附件2)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次修订《松岭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版)》,根据《关于印发<大兴安岭地区2022年度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应急减排措施清单工作方案>的通知》(大署环发〔2022〕24号)的相关规定,主要明确了以下内容。

一是进一步完善了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健全松岭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机制,预防和减少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和损失,进一步明确预案编制的目的、适用范围和事件分级,进一步提高我区应对重污染天气能力。

二是进一步明确了组织机构。成立松岭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完善了办事机构(松岭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增设了专家组、预测预报组、督导考核组等指挥部组成机构。具体工作由松岭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承担,统筹协调组织本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明确各镇和相关部门、单位工作职责。

三是进一步规范了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流程。进一步规范了重污染天气预测与预警、应急响应、总结评估、应急保障以及预案管理。

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意见、建议,将意见整理在修改意见反馈表(附件1)中,于8月16日前将PDF文档(单位应加盖公章,个人应署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反馈至联系人邮箱,来信请寄松岭区小扬气镇松岭大街43号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联 系 人:刘树森

联系电话:0457-3321084

反馈邮箱:b52cf3d01040490f848ce1b34d355588.jpg

附件:1.《松岭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版)》修改意见反馈表

           2.《松岭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版)》


松岭生态环境局

2022年8月9日

征集结果

关于公开征求《松岭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版)》意见建议情况的反馈

根据《关于印发<大兴安岭地区2022年度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应急减排措施清单工作方案>的通知》(大署环发〔2022〕24号)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空气重污染应急机制,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细化减排清单,加强区域应急联动,实现依法治污、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不断提高环境管理精细化水平,及时有效应对大气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降低大气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本区实际,在原有预案基础上进行补充完善,由松岭生态环境局牵头起草了《松岭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依据《黑龙江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地1号2018年修正本)》第十一条第二款“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起草部门应当通过政府网站,以及其他有利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告。征求意见的期限自公告之日起一般不少于十个工作日:确有特殊情况的,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之规定,我局于8月9日至8月15日期间,在松岭区政府网站广泛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期内未收到反馈意见。

松岭生态环境局 

2021年8月16日


终审:松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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