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兴安岭环宇矿业有限公司松岭区环宇铅锌矿尾矿库闭库销号的公告
为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黑龙江省尾矿库闭库销号管理办法(试行)》(黑应急发〔2020〕89号)文件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对大兴安岭环宇矿业有限公司松岭区环宇铅锌矿尾矿库予以公告销号。公告销号后,对大兴安岭环宇矿业有限公司松岭区环宇铅锌矿尾矿库不再实施安全监管与统计。
特此公告。
松岭区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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