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的通知
广大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确定2025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使用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通知》(黑人社函〔2024〕548号),2025年度全省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及计发基本养老金使用的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90840元,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7570元。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据此测算2025年度个体及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档次如下:
温馨提示:
自2024年4月1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由税务部门负责收缴后,变更缴费基数请采取以下两种方式:
1、税务部门前台变更,当月生效。
2、“黑龙江税务”公众号—“我要缴费”—选择“灵活就业养老保险”—调整缴费档次(次月生效)
特此通知。
松岭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5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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