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创业补贴惠企政策

发布日期:2026-07-24 来源:松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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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详情

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可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符合条件人员和创办主体只能享受一次创业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低于10000元,具体额度由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就业资金承受能力,结合创业主体的经营规模、带动就业人数等实际情况确定。

二、申请所需材料

1、《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

3、《就业创业证》原件+复印件

4、对应群体佐证材料

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毕业证

就业困难人员:人社认定困难人员凭证

返乡农民工:户口本(农村户籍)

退役军人:退伍证

5、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经营者/法人必须本人,首次注册)

6、经营场地佐证(二选一):门店租赁合同、经营场所实拍门头照片

7、税务局打印连续6个月纳税申报/完税凭证

8、经营流水佐证(任选其一):对公/经营者银行卡经营流水、进货销货票据、水电缴费单据。

关联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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